休閑農業是臺灣近年來發展起來的農業與服務業相結合的一種新型農業經營模式。休閑農業是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環境、生態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人們通過休閑,增進對農村的體驗為目的的農業經營活動,具有教育、經濟、游憩、醫療、文化和環保功能,它可使人們認識農業與了解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改善農業產銷結構,增加農民收益,增進人們社會活動機會,提供健康的休閑活動場所,達到解除緊張生活與舒解身心的目的,從而提高生活質量。本文主要介紹臺灣休閑農業的興起與發展,以及它對目前大陸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借鑒作用。
1、臺灣休閑農業興起的社會基礎
臺灣從六十年代末期農業開始萎縮,農政單位便積極致力于改善農業結構,尋求新的農業經營型態,實現農業發展新的增長點。有識之士便醞釀利用農業資源吸引游客前去游憩消費,從享受田園之樂中促銷農產品,于是農業與觀光結合的構想便應運而生。于此同時,臺灣都市人口快速成長,公園綠地休閑活動空間與設備不足;人們生活水平及消費能力的提高,人們對觀光旅游的需求增加;工業化與機械化使休閑時間增多,對休閑游憩的需求增加,加上道路與交通的改善,公共運輸及私人車輛普遍化,都促進了臺灣休閑農業的發展。
2、臺灣休閑農業發展經歷的時期
2.1 起始于觀光農園。臺北市首先于1970年在木柵區指南里組織了53戶茶農,推出“木柵觀光茶園”,開啟了“觀光農園”的先河,1982年臺灣實行“發展觀光農業示范計劃”,開展觀光農園的輔導,此后便陸續出現了各種觀光農園,面積超過1000公頃,范圍包括14縣、42鄉鎮、22種作物,經營水果15種、蔬菜4種以及茶香菇、蝴蝶蘭。1998年正式開放提供體驗農業的農場,1989年后陸續開發經營多處森林游區,提供健康的戶外休閑游憩場所,為臺灣休閑農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2.2 休閑農業區時期。臺灣各界曾對農業與觀光相結合這一新事物的定名問題有過爭論,至1989年4月“發展休閑新農業研討會”后,才確定了“休閑農業”名稱。于是臺“農委會”便實施“發展休閑農業計劃”,積極輔導、推動休閑農業區的規劃及建設工作。從1989到1994年,臺灣農政單位成立發展休閑農業策劃咨詢小組,1992年12月公布實施休閑農業的相關法規,加強宣傳、培訓休閑農業的經營人才,在臺灣大學、屏東技術學院等院校,開設休閑農業課程,從事休閑農業教學研究,建立休閑農業理論基礎。
2.3 休閑農業區與休閑農場并存期。1994年~1999年,臺灣休閑農業雖快速發展,但出現了法令規章不能適應休閑農業快速發展的需要,農村地區一些觀光旅游業借“休閑農場”之名經營與休閑農業毫無相關的業務,也有一些休閑農場為追求利潤,經營方向偏離了休閑農業的范疇。為此,農政部門修訂了休閑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相關法規對休閑農業區與休閑農場進行重新界定,編印指導教材,成立相關團體,確保了休閑農業在臺灣的順利發展。
2.4 休閑農業全面發展期。目前臺灣休閑農業進入全面發展期,修訂農業發展條例,將“休閑農業輔導辦法”更名為“休閑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并把休閑農業列入產業規劃,劃定休閑農業區,成立“休閑農業審查小組”,從事休閑農場須向農政主管提出申請,農委會進行審核。
3、臺灣休閑農業的經營方式與成功的關鍵
廣義上的休閑農業應包括觀光農園、市民農園、休閑農場及農業旅游等四大類,但不管是哪種經營方式,最重要的是強調資源特色。利用農業資源的豐富性滿足人們求新求變的需求,利用農產品的多樣性滿足人們豐收的喜悅。在經營內容上,充分利用農業資源,發揮地方特色,形成多樣化、精致化與獨特特性,將農林漁牧生產,農家生活、農漁村文化、田園景觀、自然生態納入休閑農業,讓人們充分體驗農業活動,經營采果、森林浴、品茗為主,結合農村文化活動,進行民俗文化教育親身體驗,提供鄉土料理,農莊民宿等。
臺灣休閑農場經營者,根據農場的地理位置、周圍景觀、農場產品特色、經營規模、資源及設備,精心設計規劃,并根據顧客的需求,確定市場,決定價位。同時根據人力資源,培訓員工的服務質量,創出特色,形成品牌,吸引顧客。總之,對一個休閑農場來說,整體規劃與設計、產品特色、員工的服務質量與顧客滿意是構成休閑農業成功的關鍵。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