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假旅游對于度假旅游,國內外學者有很多理解,但大多停留在描述的階段,都是圍繞著“度假”這個核心詞匯來限定旅游,并沒有一個權威的、專業的定義為大眾所公認,比較經典的成體系的關于度假旅游的定義如下表格:
3、避暑旅游“避暑”嚴格意義上有兩層含義,第一,避免中暑;第二,天氣炎熱的時候到涼爽的地方去住,而作為避暑旅游來講,后者才屬于我們所講的避暑旅游的范圍。避暑旅游、避暑經濟、避暑產業等新概念都是隨著全球變暖的社會問題的激發下,由“2007年首屆中國(貴陽)避暑旅游經濟論壇”率先提出并倡導的。本文從供給和需求兩個角度對避暑旅游進行定性的描述:從旅游供給方面來看,避暑旅游是指:以避暑、消夏為動力,以避暑旅游資源及環境小氣候(主要有山地、海濱、森林、草原等)為依托,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依托為旅游者開發、設計并最終吸引旅游者的一種夏季旅游產品。 從旅游需求角度來看,避暑旅游是指:以“異質”氣候為吸引力,以健身療養、消夏納涼、度假休閑等為目的,在每年炎熱季節到特定旅游目的的一種旅游方式。 (二)避暑旅游的特征1、季節性所謂避暑,即是為了避免酷暑,也就是只要在酷暑的季節才能萌生避暑的念頭,從而產生避暑旅游,也因此人們常說:避暑是品牌,氣候是財富。所以季節性是避暑旅游最為典型的特點,也是這一特點決定了避暑旅游最好與其他旅游相結合才能規避該旅游目的地旅游業明顯的季節性,一般而言避暑旅游主要集中在每年夏天的6——8月,有時候也會從5月開始,10月結束。(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