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和主要內容 1、詳細劃定所規劃范圍內各類不同性質用地的界線。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地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 2、規劃分地塊,規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并根據各類用地的性質增加其它必要的控制指標。 3、規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建筑后退紅線、建筑間距等要求。 4、提出對各地塊的建筑體量、尺度、色彩、風格等要求。 5、確定各級道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座標和標高。 二、成果要求: 1、規劃設計說明書。 2、圖件,包括旅游區綜合現狀圖,各地塊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各項工程管線規劃圖等。 3、圖紙比例一般為1/1000/~1/2000。 三、用途: 1、較小的景區可以直接做控制性詳細規劃。 2、為招商引資服務,控制性詳細規劃主要是控制指標,而具體的建筑及景觀等,開發者可以根據自身的要求來做。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