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條款
1.本次征集活動選取前三名方案。獲得第一名的設計機構將成為先行試驗區綜合規劃工作的顧問單位及設計合作方,參與匯總規劃階段的顧問咨詢及設計工作。
2.獲得前三名的設計機構將獲得獎金:第一名獎金160萬人民幣(含稅);第二名獎金120萬人民幣(含稅);第三名獎金100萬人民幣(含稅)。
3.入圍設計機構提交的有效方案,未獲得前三名的,將分別獲得設計成本費用人民幣60萬元整。
4. 本次征集活動設計成果提交時間為2012年2月19日。
5.對于此次“海南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概念規劃國際咨詢方案征集”資格預審活動,每個應征申請人只應選擇自己單獨或作為聯合體成員的方式之一來參加應征申請人資格預審。
6.本次征集活動中的所有文件及往來信函均應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對照書寫。當同一內容的中文與英文發生歧義時,以中文為準。
7.設計機構所獲的獎金及成本費用稅金和在咨詢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8.參加本次活動的設計機構均被視為承認本公告的所有條款。
9.海南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擁有本次公告的解釋權。
10.本次設計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主辦單位:海南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
承辦單位: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征集代理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1月17日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