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農產品加工、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全國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經驗交流會后,各地認真貫徹會議精神,積極要求擴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數量和規模。為順應各地呼聲,充分發揮示范區引領作用,我部決定適當擴大今年示范區創建規模,增加申報數量,現將有關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申報指標
在《農業部關于2014年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通知》(農計發[2014]77號)已下達54個創建指標基礎上,本次追加78個指標,使第三批示范區申報總量達到132個。各省申報控制數附后。
二、支持部分現代化水平較高的市開展創建
在繼續堅持以縣(場)為主創建的基礎上,支持東部沿海地區、大城市郊區和大型墾區等部分條件較好的地級市或副省級、省級市,開展整市創建或選擇部分縣市開展區域創建。創建市級示范區須符合以下要求:
黨委政府重視。市委市政府創建意愿強,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措施針對性強、力度大,能有效整合財政、組織資源開展建設。創建區域內有關縣(市)積極性高,對整市創建認同度較高,非省直管縣。
現代化水平高。按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辦法(試行)》,創建市2012年農業現代化建設水平綜合得分處于全國前列且不低于60分(一般應達到70分以上),區域內各縣市發展水平較為均衡。
代表性較強。創建市現代農業發展特色鮮明,具備一定規模的耕地面積,在產業類型、資源稟賦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引領帶動能力強。
對尚無縣級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創建市,按照農計發[2014]77號文要求的程序申報;對已有縣級示范區擬擴大示范范圍、創建市級示范區的,按照成熟一個審批一個的原則,由符合條件的市政府申請、經省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報我部認定,不計入本次申報分配名額。我部將對市級示范區單獨評審,嚴格標準、嚴控數量。
三、突出示范帶動
創建示范區,根本目的是為全面深化農業改革、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引領帶動全國現代農業發展。各地要切實把握方向,各項申報創建工作都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目的,突出典型性、示范性,把制度創新作為創建示范區的核心任務,把可看可學、可復制可推廣作為基本要求,不能把示范區視為要照顧、爭優惠的“政策洼地”,不能打造中看不中用的盆景,更不能把示范區視為園區,切實把創建思路清、建設水平高、改革成效好、發展模式先進的縣市選拔成為示范區。
四、強化申報管理
(一)嚴格認定條件和程序。各地要嚴格按照農計發[2014]77號文和本通知要求的申報認定條件、布局、數量和程序開展創建工作,不得超報。擬申報創建的示范區須報請省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和主要負責同志同意。
(二)嚴把數據審核關。要嚴格按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采集統計年鑒數據和上級行業部門發布的統計數據。各省對有關申報數據要逐一核實各項數據來源,凡虛報數據、弄虛作假、與公開發布的統計數據不符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對把關不嚴、經我部評審發現的,取消該縣市創建資格并相應扣減該省申報指標。
(三)深入開展競爭擇優。各省須嚴格按照農計發[2014]77號文有關要求組織開展競爭性選拔,公開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報要求,計劃單列市、省屬墾區所轄縣(市、區)、場參與本省統一組織的競爭性選拔,與其他縣市一視同仁。未參與、未通過競爭性選拔的,不予以推薦。請各省將競爭性選拔結果作為申請報告附件一并上報。
(四)及時報送申報材料。請各省按農計發[2014]77號文件要求組織材料,并于9月30日前將申報文件、省級政府同意意見和示范區申報書等材料一并報送我部發展計劃司。
農業部 2014年8月18日
2014年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創建申報控制數
省(區、市) |
本次追加指標 |
已分配指標 |
合計 |
北 京 |
|
1 |
1 |
天 津 |
|
1 |
1 |
河 北 |
4 |
2 |
6 |
山 西 |
2 |
2 |
4 |
內蒙古 |
3 |
2 |
5 |
遼 寧 |
4 |
2 |
6 |
吉 林 |
3 |
2 |
5 |
黑龍江 |
4 |
2 |
6 |
上 海 |
|
1 |
1 |
江 蘇 |
4 |
2 |
6 |
浙 江 |
3 |
2 |
5 |
安 徽 |
4 |
3 |
7 |
福 建 |
2 |
2 |
4 |
江 西 |
3 |
2 |
5 |
山 東 |
5 |
2 |
7 |
河 南 |
5 |
2 |
7 |
湖 北 |
5 |
2 |
7 |
湖 南 |
5 |
2 |
7 |
廣 東 |
3 |
3 |
6 |
廣 西 |
2 |
2 |
4 |
海 南 |
2 |
1 |
3 |
重 慶 |
1 |
1 |
2 |
四 川 |
4 |
2 |
6 |
貴 州 |
1 |
2 |
3 |
云 南 |
2 |
2 |
4 |
西 藏 |
|
1 |
1 |
陜 西 |
2 |
1 |
3 |
甘 肅 |
1 |
1 |
2 |
青 海 |
|
1 |
1 |
寧 夏 |
1 |
1 |
2 |
新 疆 |
1 |
2 |
3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2 |
|
2 |
農業部關于2014年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通知
從農業部得知《2014年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通知》。
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農產品加工、漁業廳(局、委、辦):
為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4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發揮現代農業示范區引領作用的部署,按照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再認定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有關要求,我部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申報創建工作。根據《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認定管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條件
擬申報創建的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應符合《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規劃編制科學、主導產業清晰、建設規模合理、基礎設施良好、科技水平先進、運行機制順暢等創建條件,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現代化水平先進。依據《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辦法(試行)》,擬申報示范區2012年農業現代化建設水平綜合得分處于本省前列,其中地級市應處于全國前列且不低于60分。國家級或省級貧困縣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改革創新舉措實。擬申報示范區所在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業改革工作,在創新糧食生產保障機制、農業支持保護機制、可持續發展機制、農業經營體系、農村金融制度、農業管理體制等方面開展了先行探索,并取得較好成效。列入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相關改革試驗范圍的縣(市)可優先申報。
(三)區域代表性強。擬申報示范區發展特色突出、建設抓手有力、示范主題鮮明,在區域乃至全國具有典型代表性,不支持同一區域與已認定示范區類型、模式相同的縣市創建。
(四)示范作用明顯。擬申報示范區在推動土地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以及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在農業規模化、標準化、市場化、機械化、科技化、水利化等方面為引領區域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了較多的經驗借鑒,示范帶動作用強。
二、創建布局
(一)一個地市一般布局1個示范區,已認定2個及以上的地市,不再受理所轄其他縣市申報。
(二)堅持整縣(場)創建為主,允許部分條件較好的地級市(墾區)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縣(場)或開展整市創建。擬申報示范區的地級市應無縣級示范區,且能夠有效聚合所屬縣(市)組織、財政力量推動示范區建設。
(三)各省應統籌兼顧糧油、經作、畜牧、漁業、農墾、農產品加工等不同主導產業類型,以及平原、山地、草原等不同地形的現代農業發展特點,科學合理布局示范區。
三、創建規模
此次創建規模為54個。在充分考慮各省糧食總產量、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以及現有示范區覆蓋率等因素的基礎上,我部確定了分省申報控制數(見附件1)。
四、創建程序
各地按照創建縣市申請、省級農業部門(農口部門分設的省,需會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競爭性選拔、省政府同意后等額申報的程序,組織開展創建工作。我部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評審,經常務會議審議并公示無異議后發文認定。
五、申報材料
主要包括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的申報文件、省級政府同意意見、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申報書。農業主管部門分設的須提交省級農口部門國家現代示范區創建工作聯席會議初審會議紀要。申報書應按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申報書格式及內容要求》(見附件2)編寫。
六、申報時限
各省(區、市)農業主管部門應于2014年7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我部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辦公室(發展計劃司)一式6套,并附電子文本光盤。
七、有關要求
(一)強化工作組織。省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省實際,細化申報條件及布局,明確專人負責,突出公開公正,確保申報工作有序進行。
(二)突出示范主題和類型。擬申報示范區按照在某一方面處于區域或全國現代農業的前列,具備其他區域可學、可借鑒的原則確定示范主題。根據主導產業、地形特點等實際,在產業、區域、改革等方面明確單一性或復合性示范類型。其中,產業類型可包括現代糧油產業、園藝產業、畜牧產業、水產業、種業和現代農產品加工流通業等,區域類型包括平原農業、山地丘陵農業、草原農業等,改革類型包括創新糧食生產保障機制、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農業可持續發展機制、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村金融制度等。
(三)做好競爭選拔。各省應采用實地考察、材料評審、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競爭性選拔,制定完善的競爭性選拔方案和評審標準,切實提升創建質量,真正將發展基礎好、創建意愿足、創新措施實、區域代表性強、示范作用突出的縣(市)選拔出來。對現代化水平較低、特色不突出、體制機制創新滯后的縣或地市堅決不推薦、不申報。
(四)做好建設評價。各省應按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組織通過競爭性選拔的縣市開展建設水平自評價,自評價報告作為申報書附件,并在示范區建設考核評價信息系統(http://ac.agri.gov.cn)填報2010-2013年四年數據。
(五)按時報送材料。申報創建工作要求高,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抓緊開展相關工作,認真組織申報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送。自評價數據不實、材料不全或滯后申報的將不納入本年度認定范圍。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