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勇先創景規劃設計院通過對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的需求與供給研究,在充分了解旅游者的森林度假需求,并遵循旅游開發與規劃的引導性原則的基礎上,推導出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應具有三大類的功能要求: 一、主導功能――度假、休閑 以滿足度假者度假、休閑需求為主導功能是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性質的體現,即在森林度假旅游產品開發過程中,在具體項目的設置上能夠突出度假、休閑這一主導功能。這樣在線路的安排上就不能讓旅游者一直走下去,而是要走走停停;在項目所耗時間上不能一眼看完,而是要盡可能長地消磨時間;在生理效果上不能讓旅游者感覺到疲憊,而應感覺到運動量適中、神清氣爽、體力有所恢復;在心理效果上不能讓旅游者感到緊張、忙碌,而應感覺到放松、平和、悠然自得;在感官體驗上不僅要看到,而且要聞到、聽到、嘗到、摸到。總之,開發出來的度假旅游產品要讓旅游者真切地感受到“閑”,要營造一種悠閑、祥和的氛圍,使曾經緊張、疲憊的度假者放松下來,獲得悠閑、平靜的良好心情。 二、支持功能――康體、健身、娛樂 我國居民的森林度假旅游內容不完全是靜養、休閑,其森林度假旅游內容是度假+娛樂式的。因此,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要具有滿足度假者康體、健身、娛樂需求的功能,這種功能應該是度假、休閑功能的有力支持,一方面可以滿足不同度假者的興趣愛好需求,幫助度假者運動、健身,并增添度假的樂趣;另一方面可以延長旅游者的度假時間,有助于提高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的經濟效益。 三、輔助功能――觀賞、觀光 森林公園內優美的自然環境對于度假者具有極大的吸引力,獲得良好的視覺感受是來森林公園度假的必然收獲,因此,滿足度假者觀賞、觀光的需求也是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應該具備的功能,但與在觀光旅游產品中作為主導功能不同的是,觀賞、觀光功能在森林公園度假旅游產品中僅作為輔助功能。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