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森林旅游規劃,是旅游規劃的一種。是以良好的森林景觀和生態環境為主體,融合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利用森林的多種功能,以開展森林旅游為宗旨,規劃具有一定規模的游覽、度假、休憩、保健療養、科學教育、文化娛樂的場所。森林旅游發展要隨著旅游者不斷發展的旅游需求的變化而變化,要和森林創新經濟學理論和創意休閑緊密結合起來。1、森林旅游規劃以生態經濟和旅游經濟理論為指導,以保護為前提,遵循開發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在規劃森林旅游的同時,應重點保護好森林生態環境。 2、森林旅游規劃應以森林旅游資源為基礎,以旅游客源市場為導向,其建設規模必須與游客規模相適應。應充分利用原有設施,進行適度建設,切實注重實效。 3、森林旅游規劃應以森林生態環境為主體,突出自然野趣和保健等多種功能,因地制宜,發揮自身優勢,形成獨特風格和地方特色。 4、統一布局,統籌安排建設項目,做好宏觀控制;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應突出重點、先易后難、可視條件安排分步實施。 5、森林旅游規劃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專業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1、一般規定 1.1評價前,必須對森林旅游資源與開發建設條件進行調查。調查內容與要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 1.2以美學觀點和開展森林旅游多功能需要為主要評價依據。 1.3評價人員應綜合運用林業、生物、生態、地質、地理、環境、旅游、美學、園林、建筑、宗教及歷史、經濟、考古、醫藥等多種學科的理論和方法對森林公園的森林旅游資源與開發建設條件做出全面評價。 1.4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評價應充分反映客觀實際。 2、評價內容 2.1森林旅游資源 2.1.1自然景觀資源 (1)地質地貌 名山大川,自然災害遺跡、地質構造和地層剖面、生物化石點、火山熔巖景觀、蝕余景觀、沙(礫石)灘、小型島嶼、洞穴、奇特與象形山石等。 (2)水體 溪流、風景河段、湖泊、海濱、瀑布、泉等。 (3)植被 植物群落結構、垂直分布、層次、林相與四季色彩、國家重點保護物種、古樹名木、廳花異草、疏林與草地等。 (4)動物 主要動物種類與數量、國家重點保護物種、動物棲息地類型及棲息方式等。 (5)天象 日、月、星辰、云、雨、霧、雪、霜、虹、霞、光影等。 (6)森林生態環境 森林覆蓋率、木本植物數量、旅游氣候、大氣質量、地表水質量以及地方病等。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