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旅游法草案,由于涉及到旅游規劃、旅游合同、旅游安全與管理、旅游者權益保護等多方面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8日下午分組審議這部法律草案時一致認為,制定這樣一部綜合性法律,對于規范旅游市場、促進我國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加強旅游規劃管理、防止景區景點過多過濫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關心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美蘭說,現在由于旅游規劃缺乏約束性,旅游項目審批和開發建設中主觀性、隨意性比較大,所以旅游產品同質化比較突出,這部法律應該明確樹立規劃的權威性,強化規劃的執行力,避免無序亂開發和濫開發現象的發生。 針對近幾年旅游景區景點發生的一些安全事故,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旅游法應該在旅游安全方面進一步強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躍金在審議中希望旅游法草案中能增加安全管理的一些具體內容。“比如旅游交通安全,特別是城市與城市間的運輸工具安全如何保證,以及旅游景區內部的交通安全如何保障,還有如何加大旅游交通安全監督的力度,應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黃躍金說。 旅游景區的管理同樣是法律不應回避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金碩仁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表達了看法。金碩仁說:“我在國內幾大名山旅游時看到,本來鐘靈毓秀、巧奪天工的名山大川,現在已經被開發成為一個個"市場",旅游者抱著觀山看景的愿望而來,結果卻被迫逛了一回"市場",好景點上的最佳位置也被人承包下來,不交錢沒辦法留影,有一種乘興而來、敗興而走的感覺。”金碩仁建議,旅游法草案要明確規定景區內商業網點比例和內容,進一步規范景區管理來提升旅游質量,讓消費者體驗到真正的旅游。 旅游法草案中很多條款都是用來保護旅游者權益的,但大家在審議中認為,旅游者本身的不正當行為也應該受到法律約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說:“旅游者對旅游資源的破壞,法律草案中就沒有體現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們經常看到名勝古跡的墻上、塔上有"某某某到此一游"等字。旅游者是這部法律保護的重要對象,但如果他損害旅游資源也應付出相應的代價。” 景區門票問題也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熱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查培新說,應該留出一部分公共旅游資源,供公眾免費公平享受,不能都圈起來收費。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留有大量的公園、湖泊、山川、森林、海灘,這些地方公眾可以自由地去休閑、散步、遠足。“在我們念書的時候,像香山等地方是不收費的,在星期天大家可以自由地去爬山。現在這種地方越來越少。”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還關注到景區內的消費價格問題。她說:“現在景區內以及周圍的餐廳、小賣店,甚至發廊都是漫天要價,有人向我反映,一份炒雞蛋要30元,一瓶大可樂要30元,為了旅游者的權益,這些價格應該加以規范,景區管轄范圍內的物價應向旅游者公布,讓旅游者還沒有到景點之前就得到這類信息。” 審議中,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就旅游概念與范圍的界定、打擊零負團費、改革旅游休假制度等問題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責任編輯:勇先創景) |